自主创新:保险企业发展的推进器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又一次明确提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创新也是企业发展的推进器。目前,中国保险市场风云激荡。新形势带来新挑战,新阶段需要新思路。我们要认真学习《建议》,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特别是要结合保险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深刻领会《建议》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刻含义和重要意义,并在包括企业制度、营销模式、产品和服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中融入创新思维,以持续推进中国保险业的蓬勃发展。

 

一、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从市场结构、经营主体、法律环境、经营理念等多方面进行了改革,但制度性缺陷仍是我国保险业运行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制度创新的任务远未结束。因此,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成为包括金融保险企业在内的众多国有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制度创新是企业创新的核心,事关重大,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要求,掌握方法,做到既积极,又审慎。

 

  (一)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制度创新的目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专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保险企业实行制度创新的目的,就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形成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通过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发挥优势,参与竞争,拓展市场,加快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面向市场,加速推进经营机制的转换。

 

  市场是企业生存的土壤,只有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变化规律,建立相应的经营机制,才能真正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因此,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我们还要注重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内部的规范管理,发挥生产者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险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中,一是要在各级机构中普遍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的考核制度和分配激励制度。如太保公司坚持执行多年、在业内也带有一定的首创性的分公司经营等级评定制度,将总经理室成员的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等级挂钩,就对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很有作用。二是要建立结构扁平、管理高效的组织构架和集中、规范、科学的操作规则。

 

  (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保险是金融业的重要组织部分,只有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才能保证业务质量,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和职工的利益。这就要求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提高对经营风险的整体控制能力。要加强稽核监督工作、精算工作以及日常的财务管理,坚持审慎的投资策略和财务政策;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切实加强财务的监控,努力降低经营成本。

 

  (四)引进外资参股经营和上市是推进保险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不少保险企业一直在积极推进吸收外资参股经营和集团上市两大经营战略。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来说,非常有必要。因为保险公司引进外资参股经营和上市不仅是为了增加资本金和融资,而且,也是为了促进保险企业制度的完善。就引进外资参股经营来说,一是会使外方管理人员进驻,并带来新的经营管理理念;二是会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就公司上市来说,一是股份制上市保险公司是保险企业组织形态的发展趋势;二是股份制上市保险公司必须对股东和保单持有人负责,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的透明度,有助于保险监管;四是利用证券市场筹集资本可为其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财务基础。

 

  目前,不少保险企业引进外资参股经营和上市已经成功,我们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二、通过营销模式的创新,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

 

  保险营销活动的决策标准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服务质量、最经济的销售成本将保险产品送到保险消费者手中,并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保险公司的利益。要达到这一标准,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实现营销模式的创新。营销模式的创新需要做多方面的努力,当前,要着重做好如下一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信息。

 

    应该充分了解保险市场的需求,掌握购买者、代理人、公众、竞争者的心理,熟悉特定区域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状况等,从而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地制定营销策略。

 

  (二)在继续完善寿险营销员制度的基础上,把寿险营销制度逐步扩大到产险业务领域,探索建立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业务销售模式。

 

    就产险的营销方式而言,传统的直销方式已经明显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因其与市场的距离越来越远,销售的覆盖面也越来越跟不上市场的扩张速度,再不加以改进,将使产险业务的拓展变得越来越被动。通过引进寿险营销制度,就能使产险业务的发展出现新的增长点。

 

  (三)探索产、寿险销售资源的整合,实行产、寿联动。

 

    产、寿联动有利于产、寿险两者之间的业务发展相互促进,优势相互补充,实践证明,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目前,不少保险企业已经在营销中实施产、寿联动,今后,我们要继续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这一营销模式,充分发挥其效能。

 

  (四)积极开展合作,拓宽营销渠道。

 

    要继续深化与各保险中介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保险中介机构的客户资源和专业技术优势,共同开发保险市场。近年,不少保险企业产寿险的中介业务虽然增幅较大,但还有待于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战果。同时,还要巩固与银行、邮政、铁路、旅行社等兼业代理网络的合作成果,并力求有新的突破。

 

  (五)适应营销方式的变革,逐步进行机构设置、员工结构、费用分配等公司内部资源的重组。

 

    要坚持按市场化方式而不是按行政区划的方式设置机构和配置人员,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在尚未建立机构的省会城市和全国有关中心城市发展机构,努力为国家西部地区大开发战略提供配套服务。要继续加强重大项目的展业力度,大力推进总对总的攻关,提高再保险对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实现重大项目销售的更大发展。要加强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销售管理能力,重点在服务与支持上下功夫,建立高效、清晰的销售管理平台,提高分支机构销售活动的效率。

 

  (六)完善销售管理制度,提高人均产能。

 

    要从完善销售管理制度入手,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以营销讲师的培训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手段,加强、加快销售人员的素质培训,以提高营销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人均产能。

 

  (七)创新销售工具,提升销售能力。

 

    要积极研究如何缩短交易时间,扩大交易空间,以最新的手段、最低的经营成本去争取最大、最优的客户群体。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开发了三种新的销售工具:一是电话销售,二是电子商务网络销售,三是最先进的通讯手段销售,如手机销售等。这些新的销售工具开发对营销模式的创新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目前,这些销售工具在业务拓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因为配套服务没有跟上,所以,总体发展尚未达到预想的要求。今后,我们要加强新型销售手段的后援和配套服务工作,以更好地发挥新的销售工具的功能。

 

三、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保险公司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与此同时发展与壮大自己,最首要的是在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上下工夫。

 

  (一)大力推进产品创新,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产品虽然很多,但能供消费者选择、切实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却比较少,其根本原因就是保险产品模仿的多,创新的少;类同化的多,差异化的少。因此,要充分认识到产品创新的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各阶层人士收入和生活水准有差异的特点,开发创新出结构完整、品种齐全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丰富多样的市场需求。

 

  目前,各保险企业的保险产品并不匮乏,但既受到客户欢迎、又有较高盈利水平的产品还不多。因此,我们要加快新产品的研制步伐,积极开发既满足市场需求,又具有较高内含价值的新产品,逐渐形成品种齐全、富有特色的产品体系。

 

  加大产品开发创新力度,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目前,我们主要在以下一些方面下工夫:

 

  第一,通过加强与外国保险机构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产品开发理念与技术,构建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开发创新体系,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

 

  第二,周密制定产品开发规划,在认真研究市场、把握客户保险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产品开发策略。要在坚持有市场、有规模、有效益、有活力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市场的变化和需求,通过改造包装老险种、研究开发新险种,借鉴引进好险种,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当前,保监会要求保险业要重点在企业年金、农业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四个领域有所突破,我们要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努力在这四个领域的险种开发上有所推进。

 

  第三,设立新产品开发基金,对新产品开发经费实行计划单列,并对在新产品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重奖。

 

  第四,进一步完善新产品评估制度,加强精算审核,跟踪销售动态,确保新产品投放市场后,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目标市场份额,扩大盈利空间。

 

  第五,注意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做到销售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以形成良性循环。

 

  (二)走服务创新之路,全面推进服务创新。

 

  就服务创新来说,面对国内各保险公司险种同质化现象严重,竞争又异常激烈的状况,走服务创新之路,应该是保险公司首先考虑的措施。有关专家也认为,服务创新已成了保险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并不只是单纯的服务上的一两次改进,而应该是全方位的:

 

  第一,要创新服务理念。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真正意义上的以客户为中心,意味着公司的经营模式要实现以业务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的转移。公司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包括产品设计、保险营销、保险理赔等都要以客户至上为原则。保险公司不能仅局限于劝说客户购买保险,还要在全面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为客户制定保险计划和提供服务。

 

  第二,要创新服务体制。服务体制创新,不是简单地设置一个服务中心,而是要求公司的整个业务运作都围绕如何向客户提供服务、尤其是围绕服务流程来进行,并由此出发设置岗位和部门,使岗位和部门为服务流程而定,而不是服务流程为岗位和部门而定。

 

  第三,要创新服务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客户保险服务的需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不论是从保险的产品设计、投保程序,还是缴费、理赔等各个环节,客户都希望得到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并且还希望得到延伸服务。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创新服务手段,并以此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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