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服务把我逼成了“刁民”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张东臣

 

  姓名:冬青

 

  性别:男

 

  出生地:北京

 

  职务: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冬姓,源于夏代,为太史终古的后化。汤王伐夏桀,原夏朝太史终古为贤德,世人器重,汤王遂召其入商朝,终古归商后,其子孙去丝为冬姓,且又加人旁为佟姓。

 

  我有一个好的理财习惯,就是把自己每笔收入和开支都在电脑里做成表格,计算得清清楚楚。我在农行有一个活期存折。去年我发现存折上的利息和我自己算出来的不一样。我算的是158.44元,农行实际给付的是151.22元,二者相差7.22元。百思不得其解,我就打农行的客服电话咨询。

 

  我只想知道农行是怎么算的,但是在联系的过程中非常不愉快。接线员就说电脑算的肯定没算错。电脑算的就一定没错吗?我干了近20年计算机还不知道电脑程序是人设计的?再说,我也并不是说银行有错,只是让他们把算法或清单给我。他们也没说把我的电话记下来,然后再主动给我答复。每次都是我找他们,联系了好几天都没结果。幸亏我记了工作人员的号码,不然的话每次接电话的人都不一样,我都不知道该找谁了。

 

  我自己也做过客服工作,所以对标准过低的服务感到特别难理解。去年我用中国银行的卡购物,不小心被重复刷卡,和银行联系了4个月,打了7次电话,每次都得把我的故事重新讲一遍;我在建行一个营业部的窗口排队,不到10个人,整整站了一个半小时,脚脖子都酸了……与国有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服务就好多了。有什么疑问客服中心都一五一十的给你讲清楚。

 

  根据人民银行制订的《储蓄管理条例》,当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按理说银行应该无条件的重新算给我看,可是无论我怎么说都办不到。你说我不告它我怎么办?

 

  为了7.22元,我和农行打起了官司。对此,舆论也曾沸沸扬扬。按照银行的说法,活期储蓄每个月是按照30天计算的。2月28日这一天算3天的利息,遇到月大,30日和31日这48小时只算作1天。而据我了解,有些股份制银行并不是这样算的。我认为,不足一个整月的就应该按实际天数计算。

 

  2004年7月30日,我让我父亲到农行营业部存2万元,31日取出。存折拿回一看,利率为零。存款怎么没有利息呢?一天的活期利率是十万分之二,2万元就应该是4角,扣除利息税应该是3角6分。于是去和他们理论,他们打电话请示了半天,又翻书,然后用手写的方式补上了利息。

 

  官司一审法院判我败诉,现在我已经上诉了。马上到2月28日了,我还要去农行存款,3月1号我再取出来。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按3天计算利息。

 

  按理说,谁也不是差这点钱,没闲功夫计较这个。但是,国有银行为什么不能把服务跟上?国内银行为什么不能规范统一?我不在乎输赢。银行说我是刁民。呵呵。我原本不是刁民,是被银行的不良服务给逼成了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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